仙授理傷續斷秘方 序
此方乃唐,會昌(一)間,有一頭陀,結草庵於宜春之鐘村,貌甚古,年百四,五十歲,買數畝墾畬種粟以自給。村氓(二)有彭叟者,常常往來其盧,顏情甚稔,或助之耕。一日,彭之子升來木伐條,誤墜於地,拆頸挫肱,呻吟不絕。彭訴於道人。道人請視之,命買數品藥,親製以餌。俄而痛定,數日已(三)如平時。始知道人能醫,求者益眾。道人亦敢之,乃取方授彭,使自製以應求者,且誓之以無苟取,毋輕售,毋傳非人。由是言治損者宗彭氏。彭叟之初識道人三十許,今老矣,然風彩無異前時。問其姓名,曰;藺道者;問其氏,曰;長安人也。始道人閉門不通人事,人亦少至,惟一鄧先生,每春晴秋爽,攜稚過之,必載酒殽從焉。
注:
- (一)昌 原脫,據明刻本,《青囊雜纂》本以下簡稱《雜纂》本、《正統道藏》本以下簡稱《道藏》本。
- (二)氓《說文》:「民也」。《楊道經說》:「氓從亡以民,流亡之民也」。
- (三)已 原作記,據《道藏》本改。
道人懸一椰瓢壁間,鄧至則取瓢更酌,彭或遇人亦酌,二人皆談笑竟晷(一),醉則高歌。其詞曰:「經世學,經世學成無用著;山中樂,山中樂土堪耕鑿。癭瓢有酒同君酌,醉臥草廬誰喚覺;松陰忽聽雙鳴鶴,起來日出穿林薄。」彭踳樸不知所言為何,惟熟聽其歌。亦得其腔,每歸對人歌之,人亦不省。居久,鄧先生不至,彭問道人,道人云:「已仙去。」彭卒不悟。後江西觀察使行部至袁州,聞彭所歌,異之,詰其詞,得道人姓氏,遂遣人同彭叟至其廬邀之,至則行矣,惟瓢存焉。廉(二)大以為恨,謂彭傳其治損諸方,因易村曰鞏。道人有書數篇,所授者特其最後一卷云。
注:
- (一)竟晷 晷,音軌。竟晷,日景表的影子都沒有了。竟,《廣韻》:「窮也,終也」。晷,古代以日光投影計時的表。《說文》:「日景也」。《玉篇》:「以表度日也」。此喻時間長久。
- (二)廉 指觀察使。據《舊唐書職官誌》載,觀察使又名廉訪使。
醫治整理補接次第口訣:
一、煎水洗。二、相度(一)損處。三、拔伸。四、或用力收入骨。五、捺正(二)。六、用黑龍散通。七、用風流散填瘡。八、夾縛。九、服藥。十、再洗。十一、再用黑龍散通。十二、或再用風流散填瘡口。十三、再夾縛。十四、仍前用(三)服藥治之。
凡腦骨傷碎,輕輕用手撙令(四)平正。若皮不破,用黑龍散敷貼;若(五)破,用風流散填(六)瘡口,(七)包之,不可見風著水,恐成破傷風。
注:
- (一)相度:謂診察判斷,即診斷之意。相,仔細看,審察。《說文》:「省視也」。度,思慮衝景。《爾雅.釋鈷》:「謀也」。
- (二)捺正:謂按壓端擠,使骨骼恢復正常之位置。捺,《集韻》「手重按也」。
- (三)前用:《道藏》本作用前。
- (四)令:《永類鈐方》本(以下簡稱《鈐方》本)作「捺」。
- (五)若:此上《鈐方》本有「皮」字。
- (六)填:此下《鈐方》本有「塗」字
- (七)絹片:《鈐方》本作「用絹」。
若水與風入腦,成破傷風,則必發頭疼,不復可治(一)。在髮內者,須剪去髮敷之。凡腦骨傷碎,在頭骨上(二),則可治;在太陽穴,乃是命處,斷然不可治矣。凡肩甲骨出,相度如何整,用椅當圈住脇,仍以軟衣被盛簞(三),使一人捉定,兩人拔伸,卻墜下手腕,絹片縛之。凡金井骨(四),在脇之下,有損不可夾縛,只是捺平,令安貼平正,用黑龍散貼,絹片縛。兩脇骨亦如此。凡跨(五)骨,從臀上出者,可用三兩人,挺(六)定腿拔伸,乃用腳捺(七)入。如跨骨從檔(八)內出,不可整矣(九)。
注:
- (一)不復可治,《鈐方》本作「則難治」。
- (二)頭骨上《鈐方》本作「硬處」。
- (三)簞、音簞、圓形小竹筐。漢《律令》:「簞,小筐也」。《海篇》:「竹葦器。鄭康成曰:盛飯者圓曰簞,方曰筒。」
- (四)金井骨、包括浮肋在內之肋軟骨。為《醫宗金鑑,正骨心法要訣》所稱之歧骨,鳧骨。
- (五)跨、據文意,此指髖關節。《疏》:「郭云:髀問也」。
- (六)挺、《鈐方》本作「捉」。
- (七)捺、據《鈐方》本和《着濟方.折傷門》改。
- (八)檔、原作「檔」,據明刻本和《集韻》本改。檔,褲檔,此指股內則。
- (九)不可整矣《鈐方》本作「則難整」。
凡手骨(一)出者,看如何出。若骨出向左,則向右邊拨入;骨向右出,則向左拨入。凡手脚骨(二),皆有兩脛。若一脛斷,則可治,兩脛俱斷,決不可治矣。凡手脚骨傷甚者,不可治(三)。凡傷損重者,大概要拨伸捺正,或取開(四)捺正,然後敷貼、填塗、夾縛。拨伸當相近本骨損處,不可別去一節骨上。凡拨伸,且要相度左右骨如何出,有正(五)拨伸者,有斜拨伸者。
注:
- (一)手骨、據文意,此指肘關節。
- (二)手脚骨、據文意,此指上肢的前臂和下肢的小腿。
- (三)不可治 《鈐方》本作「難整」。
- (四)取開、謂捉定切開之意。取,捉拿也,《說文》:「捕取也」。開,《廣韻》:「解也」。
- (五)正、此指方位直向而言。《新書.道述篇》:「方直不曲謂之正」。
凡認損處,只須揣摸骨頭平正,不平正,便可見。凡左右損處,只相度骨缝,子(一)細撚捺,忖度,便見大慨。要骨頭歸舊,要撙捺皮相就入骨。凡拨伸,或用一人,或用二人、三人,看難易如何。凡皮破骨出差爻(二),拨伸不入,撙捺(三)相近,爭(四)一、二分,用快刀割些捺入骨,不須割肉,肉自爛碎了,可以入骨。骨入之後,用黑龍散貼瘡之四圍(五)腫處,留瘡口,別(六)用風流散填。所用刀,最要快,剜刀、雕刀皆可(七)。
注:
- (一)子、通仔。
- (二)差爻、重迭交叉不齊之意,即移位。差,《廣韻》:「不等齊也」。爻,《說文》:「交也」。
- (三)撙捺《鈐方》作「撙捺皮」。
- (四)爭、差也。比較相差之意。
- (五)圍、《鈐方》本作「旁」。
- (六)別、《鈐方》本無此字。
- (七)所用刀……皆可《鈐方》本作「若不破,用黑龍散敷貼;破,用風流散。破者必有血出,用力整時,最要快便」。
凡捺正,要時時轉動使活。凡骨碎斷,須看(一)本處平正如何。大抵骨低是骨不曾損,左右看骨方是(二),損處要拨伸捺正,用藥貼,夾縛要平正方是。捺正了,要時時曲轉,使活處不強(三)。
凡腫是血作,用熱藥水泡洗,却用黑龍散敷貼。凡傷重,必用藥水泡洗,然後塗藥。如傷輕,不必洗,便塗藥。凡夾縛,夏三、兩日,冬五、三日(四)解開,夾縛處用熱水泡,洗去舊藥,洗時切不可驚動損處。洗(五)了仍用黑龍散敷、夾縛。蓋傷重者方如此(六)。
注:
- (一)看、原作「要」,據《鈐方》本改。
- (二)看骨方是《鈐方》本和《普濟方.折傷門》均作「骨高骨定損」。
- (三)捺正了……不強、原脫,據《鈐方》本補。
- (四)五、三日《鈐方》本作「五日或四日」。
- (五)洗、原說,據《鈐方》本補。
- (六)蓋傷重者方如此《鈐方》本無。
凡皮破,用風流散填、更塗;未破用黑龍散貼,須用杉木皮夾縛之。凡拨伸捺正,要軟物如娟片之類奠之。凡皮裹有碎骨,只用黑龍散敷貼(一),後來皮肉自爛,其碎骨必然自出來,然後方愈(二)。
凡骨破打斷,或筋斷有破處(三),用風流散填塗,却用針線縫合其皮(四),又四圍(五)用黑龍散敷貼。凡夾縛,用杉木皮數片,周(六)回緊夾縛,留開皆一縫,夾縛必三度,縛必要緊。
注:
- (一)只用黑龍散敷貼《鈐方》本無。
- (二)其碎骨……方愈《鈐方》本作「碎骨自生」。
- (三)凡骨破……有破處《鈐方》本作「若破斷皮肉」。
- (四)其皮《鈐方》本無。
- (五)又四圍《鈐方》本無。
- (六)周、原作「用」,據《鈐方》本和《道藏》本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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