痧症全書
(閩中林、森藥樵傳授。毘陵王、凱養吾編輯。
泰興 何 汾丹流、湘芸樓 刪訂
鴻敬承、鵠侍臣 參校)
痧原大略第一
先吐瀉,而心腹絞痛者,其痧從穢氣,發者多先心腹絞痛,而吐瀉者。從暑氣發者,多心胸昏悶,痰涎膠結。從傷伏熱,發者,多遍身腫脹疼痛,四肢不舉,舌強不言。從寒氣冰伏過時鬱,為火毒,而發者多。
痧原大略第一
痧者,厲氣也。入氣分,則作腫、作脹。入血分,則為蓄、為瘀。遇食積痰。火則氣阻、血滯。最忌熱湯、熱酒、不論犯者虛實,皆以有餘,治絕無補法,用藥剋削,病自當之中病即巳。
分經絡第三
- 腰皆顛頂,連及風府脹痛難忍,足太陽膀胱經痧。
- 兩目赤腫、唇乾、鼻燥、腹中絞痛,足陽明胃經痧。
- 脇肋腫脹,痛連兩耳,足少陽膽經痧。
- 腹脹板痛,不能屈伸,四肢無力,泄瀉不巳,足大陰脾經痧。
- 心胸弔痛,身重難移,作腫作脹,足厥陰肝經痧。
- 痛連腰腎(外腎也),小腹脹硬,足少陰腎經痧。
- 咳嗽聲啞,氣逆發,手太陰肺經痧。
- 半身疼痛,麻木左足,不能屈伸,手太陽小腸經痧。
- 半身脹痛,廢俛仰,右足不能屈伸,手陽明大腸經痧。
- 病重昏沉,或狂言,不省人事,手少陰心經痧。
- 或醒或寐,或獨語一二句,手厥陰心胞絡經痧。
- 胸腹熱脹,揭去衣被乾燥無極,手少陽三焦經痧。
按十二經受病,見症隨症施治,其引經藥亦不可少,今通列手足經脈後:
- 手少陰心,循手小指內側出其端。
- 手太陽小腸,起手小指端循外側上行。
- 手少陽三焦,起手無名指端。
- 手厥陰心胞絡,又名手心主出中指端。
- 手陽明太陽,起手食指端。
- 手太陰肺,出手大指端。
- 足厥陰肝,起足大指藂毛上。
- 足太陰脾,起足大指端。
- 足陽明胃,起足次指外間,又一支亦入大指端,又一支入中指外間。
- 足少陽膽,起足四指間。
- 足太陽膀胱,起足小指外側端。
- 足少陰腎,起足小指下。
閱此便於針刺:
- 手足太陽膀胱.小腸
- 陽明胃.大腸
- 少陽膽.三焦
- 手足少陰腎.心
- 太陰脾.肺
- 厥陰肝.心胞絡
- 足太陽膀胱.手太陽小腸( 榮本、黃柏。薑活少用。)
- 足陽明胃(葛根,石膏,洸作,厚林。)
- 足少陽膽.足厥陰肝.手少陽三焦(柴胡,青皮,川芎少用,沈有丹皮。)
- 手陽明大腸( 白芷少用,去升麻。) 手厥陰心胞絡
- 足太陰脾(酒,白芍,去升麻。)
- 手太陰肺(蔥白、洗有桔梗,白芷小用,去升麻。)
- 足少陰腎(獨活、鹽,酒,去桂。)
- 手少陰心(獨活,細辛。)
膀小柏薑些須,胃大葛朴芷區區,脾芍腎獨鹽酒俱,膽肝焦絡柴丹青,川芎宜少再丁寧,肺蕙桔芷心獨辛,薑芎白芷少為貴,胃腸脾肺升麻廢,腎尤切戒毋加桂。
看涼熱第四
痧犯太陽,側頭痛發熱。犯少陽,則耳旁腫脹,寒熱往來。犯陽明,則面目如火,但熱不寒。犯太陰,則腹痛。犯厥陰,則小腹或胸脇痛。犯少陰,則腰痛,以上皆身涼。犯肺,則咳嗽痰喘,微熱,甚則鼻。犯心,則心痛或心脹,頭額冷汗如珠,而身或熱或涼。把膀胱,則小便溺血,甚則身熱。
犯大腸,則痢下膿血,重則嘔吐身熱。犯肝,則沉重不能轉側,脯熱,內熱,甚則吐血。 犯三焦,則熱毒內,故上則口渴,下則便結。
凡痧氣壅阻,發則為熱,若誤為外感,傳經熱症而發汗,溫飲雖慢,痧遲緩亦必變出頭汗,發狂詁語,種種重症不知,外感之脈浮數而緊,熱症之脈洪數有力,痧症之脈終有不同,或有可疑,須看痧筋有無辨之。
痧症身涼而內熱者,宜攻其裡。表實者,宜透其肌。用藥隨時活變,故不立主方。
分表裡第五
痧感肌表,人不自知。則入半表、半裡,故胸中作悶,或作嘔吐,而腹痛生焉,此可焠刮而愈,不愈,用金四金五方。
痧毒入裡,故欲吐不吐,欲瀉不瀉。衝心,則心胸大痛。攻腹,則盤腸弔痛,可放痧而愈。不愈,用絲三石六方。
痧毒中深,逆攻心膂,立時發暈氣血不流,放亦無紫血,即有亦不多,惟當審脈。辨症的係:風寒暑濕氣血,食積,痰飲。施治合甦,氣血流動,然後扶起放痧,如不醒,擇用絲五鉋一土五方,如此重症,立時連進湯九,方能有救。
痧阻于氣分,宜刮。壅于血分,宜放。痛而絞動者,阻于食積之氣分也。痛而不移者,壅于血分,而有瘀也。發于頭面,上部毒氣上壅也。纏于手足,下部毒血下注也。上吐下瀉,痧氣衝激也。煩悶氣脹,痧氣壅塞也。惡寒風熱,痧氣遏于肌表也。胸膈偏痛,毒血滯于經絡也。為腫為脹,食積血瘀,結滯腸胃也。吐血,便血,痧氣泛溢,而憂潰敗也。咳嗽喘急,痧壅氣分,而生痰逆也。立時悶絕者,毒血攻心也。手足軟而不能運者,毒血注下也。
腰脇俱痛者,偏痛半身者,身重不能轉側者,皆毒血壅瘀也。變成腫毒漬爛者,毒血凝滯攻壞肌表也。
審脈第六
痧脈,多微緩,細澁,有時弦數縱,浮大亦虛而無力,疾徐不倫,時或六脈俱伏,伏亦無妨,痧退脈即漸還。如頭疼壯熱,脈應洪實,而反微遲者,痧也。厥泠不語,脈應沉細,而反滑數者,痧也。脈症不符,便舍症,而從脈診痧事,此兩言。
按傷寒雜病,自有本脈。若一兼痧,其脈必變,病必凶暴。然兼痧之脈可知也。傷食痧脈,多緊實。傷血痧脈,多芤滑。傷暑痧脈,多洪滑而疾數。傷風痧脈,多沉微。穢觸痧脈,多變異不常。傷氣痧脈,多沉伏,或如雀啄。傷寒濕痧脈,多沉細。或有痧脈似陰症者,尤不可不辨。如傷寒,脈沉遲無力,是直中三陰,治用熱藥何疑。惟傷寒兼痧,脈似陰症,一服溫補熱藥,痧毒變幻,悔無及矣。故於其外見症候,稍有不合,便取痧筋驗之。有則為痧,無則為陰。涼熱異施,且放痧服藥後,經絡無阻,脈便不復沉伏,然後按脈辨症,治其傷寒,無不效者。至雜病兼痧,有沉伏之脈,亦準此法。
凡痧脈,微細者生實,大急數者重,洪大無倫者凶。一部無脈者輕,一手無脈者重,兩手無脈者死。六脈無根,及諸怪脈現,而放痧,服藥不應者不治。
丹溪治雜症,以氣,血,痰為先,痧脹何能離此。痧有氣塞者:為喘急,為脹滿,為嘔噦,為頭眼脹,其痛緊脈必洪,數屬陽。有氣閉者:為昏胃、口噤、自翻、厥泠,雖痛口不能言,脈必沉伏,屬陰。痧有血熱者:為煩燥、為紫班,為頭面赤,為口出紅沫,脈必實大,屬陽。有血阻者:腰痛,脇痛,攻心痛,手足青紫,脈必緊牢,乍大乍小,屬陰。
痧有痰塞者:喉中漉漉有聲,吐咯不出,嘔吐酸水清涎,脈必弦滑,屬陽。有痰厥者:卒倒,手足厥泠,肌膚芒剌,遍身青筋,坐臥不能轉側,脈必微細,似有似無,屬陰。亦不得謂陽痧則生,陰痧則死。痧有脈伏三日,亦得救活者,在得其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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